村民上坟烧纸引燃64亩林地需要赔偿吗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据了解,潘某是杨家村村民,在去年2月10日下午,潘某在村公墓扫墓时,点香烧纸后便离开了公墓,后发生森林火灾,并迅速蔓延至附近的山场。
经鉴定,火灾过火面积465亩,其中过火林地64亩。
因烧毁村集体林木,潘某被立案侦查。
开化县检察院接到林业公安部门移送案件后,尝试着让村委会和当事人签订补种协议,让潘某负责管理村防火带两年,同时赔偿受害农户损失4.9万元,,支付灭火人员工资1.7万元。
随后,该院根据潘某的上述量刑情节,对他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如今,昔日被烧毁的林地已经是一片郁郁葱葱。这些都被不起诉人潘某的补种。
烧纸钱、放鞭炮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祭祀方式,为此每年都要引发上千次的火灾,极大地破坏了环境,已成为一种陋习。为此,国家一直在提倡文明祭典,希望用鲜花、扫墓、鞠躬等方式,替代烧纸和鞭炮,以保护环境。
起火原因经过公安机关查证,如果确实是因他人过失造成的火灾,可以要求他人承担赔偿责任,构成犯罪的,则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冬春两季,草木干枯,气候比较干燥,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。而森林火情往往是人为原因造成的,记者提醒广大市民,不要做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情,如上山烧荒、野外烧烤、林中生火取暖、乱丢烟头等。
本报讯(李正念侯七东记者王秦龙)昨日,记者从绥阳县公安局获悉:当地一村民因春节上坟引发火灾,造成大面积林地被毁,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。该村民因涉嫌过失失火罪,被刑事拘留。 据了解,事情发生在大年初一。当天上午10时许,绥阳县洋川镇村民郑某到祖先坟上祭扫,在点燃钱纸的过程中不慎引燃坟边野草,因当天天气晴朗,风势较大,火势很快蔓延开来,郑某发现后,当即进行扑救,但为时已晚,非但未能将火扑灭,大火随即向四周山林蔓延,整片山林顿时成了火海,郑某只得报警求助。附近村民和当地公安、消防部门经过10多个小时扑救,直至当晚11时才将火势控制。 据林业部门统计,该起森林火灾共造成洋川镇雅泉村、风华镇风华村大量林地被毁,烧毁林地22.67公顷(约340.1亩),立木蓄积量损失1888.04立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